根据安徽省宿州市药监局1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应当停止经营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宿州市共有162家企业被责令暂时停止经营。
其中,安徽振峰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五环药业有限公司2家药品批发企业尚未取得新修订GSP认证证,宿州市药监局已通知企业停止经营,并要求相关县区局负责对上述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核查。
此外,宿州市药监局还公布了自2016年1月1日起应当停止经营的160家企业名单,并要求各县区局要与电子监管的预警信息企业证书过期情况相结合,负责名单所列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杜绝可能存在的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上述160家企业待按规定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暂时停止经营药品零售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