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发改价格[2015]904号《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意见还要求人社部和卫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医保支付标准的制订工作。
而国办[2015]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后续卫计委[2015]70号文件《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计委《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两道金牌督促各地加快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要求2015年11月底前全部报价结束。
各项政策进展如何?效果如何?从各地政策落实的实际情况看,显然达不到统一要求的标准。
低价药政策试水
价格改革旨在推动药品价格市场化,但多头管控和制约反而牵制了药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低价药政策可以说是药品价格改革的试脚石。自发改委2014年下半年推行低价药政策以来,各地物价部门纷纷出台了地方低价药目录清单,药品集中采购部门也陆续开展了低价药集中挂网工作。
部分省份如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在集中挂网或限价挂网的基础上,实施了以地市及县级卫计委或医疗机构联合体为组织的议价活动,但多数基层半途而废,有的甚至推倒重来,政策执行陷入迷茫地带。只有甘肃2014年底全省分3个区议价后目前执行尚可。
据析,有的是因为制订了比前轮基药招标更为苛刻的限价或谈判条件,药品生产企业较为消极;有的地方政府对部分低价药可能存在的价格上调存在疑虑,担心医保费用压力较大,违背了以降价为主的药品价格改革方向,迟迟不敢推进。岂不知,低价药不怕涨,不敢让低价药价格上调,恰恰是忽略了低价药的广泛使用将改变医疗机构用药结构。低价者升,高价者减,最终是药品费用的极大减少。
有的就确实是地方医保资金分配不均,县级以上医疗资源集中,费用上优势也大,基层资源有限,费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拨付就较少,想扩大使用也无法落实。再一个,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进口药物、原研药物等高价药的高度依赖,低价药在区域高端医疗机构的药占比较小的示范作用,也是低价药政策推进较难的原因之一。
招标影响力淡化
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主导规则是分类采购,竞价品种“双信封”取商务标最低价和次低价。哪些药品需要大幅度降价的问题还没弄清楚,而在此规则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竞争性品种仍将血拼到底。
2015年10月后,各省纷纷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大有风雨满楼之势。各省在遵循7号文分类采购大原则的前提下,制订了体现地方特色的具体细则,可谓百花齐放。
但从各省进展缓慢的现实情况看,药品集中采购也进入了两难局面。一方面是经过几轮招标的厮杀,很多药品的价格已经面目全非,特别是一些市场竞争充分、价格早已基本透明的普药、基药品种。
另一方面,招标政策最低价中标的合理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以让出利润为代价的中标必然是拼命地压缩生产成本,而压缩成本的过程中引起的工艺变革较大可能地会影响到产品质量。在目前这种形势下,招,逼着企业卖血,则伤透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不招,又怕违背了统一的药品降价政策,改变了医改的节奏。
而从执行层面看,药品招标的影响力在淡化,卫计委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制订了各种各样严格的制度,但并未掌握费用的管理权,各级医疗机构费用到位差异较大,甚至受到极大限制,那么,执行起来也必然走样。此前那种药品招标决定产品命运的局面在悄然发生变化,招标一家独大说了算的时代似将面临结束。
医保支付作用几何
掌握着医保费用的医保部门正在引起大家越来越多的关注。尽管医改不是药改,但医改的第一重点环节即是药品价格,另外,民众对药品价格的高关注度,使得政策变化的每一步都引起大家的热议。
招标招了多年,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似乎仍未得到较好地解决,于是,医改又准备在医保支付上寻找出路。医保支付不是只针对药品价格,是医疗费用的整体支出,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药品价格只是其中的部分而已。
多年来,业内的政策专家已经着手研究医保支付的路径开发,如北京等地开展的按病种分类收费、按社区人头收费、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及目前推行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等支付方式的试点和探索,但时至今日,仍无较为成熟的模板。
药品价格改革意见要求人社部2015年9月制订出医保支付标准,至今未见分晓。这么大的工程,谈何容易?网传近期医保支付征求意见稿正在有关部门传阅,也许试行方案不久可以出台,但能发挥多大作用,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无论支付方式怎么定,如果合资、原研药物的“价格虚高”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老百姓“看病贵”仍将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