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福建省医改办公布了该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第一批),包含8701个包装规格。此次公布的目录是在该省药品入围目录的基础上,排除非医保药品后遴选出来的品规。
按福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相关规定,入围2015年省级采购目录的医保品种,采用医保支付标准进行支付,而未入围的医保品种,则采用医保限额的方式支付。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医保支付标准目录属于前者。
根据相关规定,这一部分品种在医保定点单位销售时,如果实际销售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按实价销售价进行支付;如果实价销售价高于带量采购价格,产生的差额将通过上缴财政再通过奖励的方式返还医疗机构。
因此,在此规定出台之时(2015年12月)就可预见后续的带量采购将对入围品种进行进一步的价格挤压,以获得相应的空间来弥补实施药品零差率之后的医院亏空。
从2016年3月1日起,福建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销售使用医保药品均按照本次公布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