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3日),上海市药监局同时发布2个公告:《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16年1月份)》和《关于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16年1月份)》,上海市药监局于2016年1月对512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GSP跟踪检查、GSP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基层巡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其中,行政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94家。结果显示,不合格企业2家,限期整改企业2家,合格企业490家;行政检查药品批发(连锁)企业18家,结果显示,限期整改企业4家,合格企业14家。
据了解,上述2家不合格企业和6家限期整改企业已完成整改。
药品零售企业:(一)不合格企业2家
药品零售企业:(二)限期整改企业2家
药品批发(连锁)企业:限期整改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