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对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批发企业立即开展调查的通知。
3月22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5号公告,撤销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
公告表示,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山东省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其证书编号为SD01-Aa-20140144。
经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或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中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企业,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