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华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四川省食药监局依法收回该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
公告显示,该公司的违反事项主要是: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购进药品未做到票货一致。
据报道,从今年1月1日起,四川开展为期9个月的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依法撤销58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
除了上述这家公司外,近日,四川省局还吊销了涉山东疫苗案的6家四川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
这6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四川蓉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新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德沃鹏生物有限公司。
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在此次的专项整治中,四川省局重点查处已下十项违法行为:
1.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
2.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购进药品;
3.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
4.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使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5.购销药品时,许可证、发票、实物等不能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
6.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
7.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
8.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
9.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
10.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