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5日讯 甘肃省食药监局12日通报,该局10日依法注销兰州复兴厚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0户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严格监督其停止生产销售。
通报称,2015年9月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关于做好<
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集中换发到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作出部署。
当年9月24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甘肃省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自2015年9月下旬至2016年3月31日,组织全省全面开展《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甘肃换证工作要求,甘肃省食药监系统坚持标准不降低、执行不走样,紧密围绕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强化药品生产准入标准,全面推动药品生产企业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于2016年3月31日结束《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
甘肃省食药监部门对企业主动放弃生产资格、生产条件不符合现有法规标准要求、拆迁改建尚未完成、不重视法律法规未如期申报换证等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换发工作,《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的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仍生产销售的,按无证生产查处。
根据公告,此次被注销药品GMP证书的20户企业全部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分别是兰州复兴厚
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渭源县源盛药业有限公司、甘肃万源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岷县康达药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岷县蘅阳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岷县岷州中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陇西益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国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陇西县鹏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参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隆药业有限公司、甘肃伟盛药业有限公司、武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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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强调,自2016年3月31日起,未取得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持有的药品GMP证书不再具有相应法律
法规效力。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逐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监督停产。对未按规定停产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按无证生产查处,严肃药品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