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浙江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引起关注的是,浙江进一步放开基层采购使用非基药的比例。《通知》指出,按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实施慢病管理和治疗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从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选择使用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常用药品外的药品,由原不超过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30%提高至50%。据了解,此放开比例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要求。
浙江要求,提高基本药物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公立医院必须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药品的匹配和重合,鼓励在医联体内探索和完善促进上下转诊、分级诊疗,满足基层用药的方法和途径。
同时明确,进一步落实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基本药物及常用药品的
采购金额不少于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0%,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
中医医院不少于30%,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不少于25%。
基药“松绑” 非基药“下沉”
无独有偶,陕西省卫计委在今日正式发布的《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 40%以上。同时,切实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监督考核,加大赋分权重,并与财政补偿挂钩。为切实保障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用药需求,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好可分别使用30%、20%非基本药物的政策,并根据当地慢病患者诊疗实际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用药纳入其中。
事实上,自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药。今年以来,各地也陆续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基药使用比例以及基层可以配备非基药的比例。
8月15日,北京市卫计委、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提出增加社区药品报销品种。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510种,社区目录是1435种,下一步通过政策调整,在医联体内,为支持医联体建设,通过政策调整,2510种全部下放到社区,大医院有的药在社区也可以开。
7月22日,江西印发《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综合性和中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医保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应达到40%~50%;三级综合性和中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应达到20%~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品种数量和使用金额占本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医保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应达到60%~70%。
7月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将合并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将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全部下沉到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哪些品种存机遇
基药制度已推行多年,是促进合理用药和控制药费增长的有力手段,医院推广使用基本药物是必然。不过,二、三级医院基药使用并不理想。业界认为,一直以来,等级医院基药使用非常少,在基层医院中也是以有一定空间的基药销售为主。患者对价格低的基本药物选择性也不高。一些地区对基药使用比例有规定,但是并没有相应的检查和奖惩。
专家指出,非基药进基层解决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配药难”的供需矛盾,长期来看,一方面这些群体会逐渐建立在基层就诊的习惯,基层医疗机构收入会因此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不得不在大医院配药”的困境而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变相降低了整体医疗费用支出。
当下,在分级诊疗趋势下,基层放开非基药是必然。曾有专家预判,未来全国大部分省市基层配备非基药的比例应在30%左右。非基药“口子”的开放也将进一步释放基层医疗市场的巨大潜力,然而,非基药的介入会否撼动享有政策红利的基
药品种?药企又将面临何种挑战?
有观点认为,一些疗效不甚理想的基药会首当其冲,这对于没有进入基药目录的
企业而言是机会。非基药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意味着选择更多,基药目录中独家品种的地位可能会受到威胁。
也有人表示,先期进入的非基药对基药更多的是补充作用,替代性不强,短期内不会对基药市场造成太大影响,中期来看还是要取决于政策的方向。
不过,尽管基层医疗市场规模扩大毋庸置疑,但药企仍面临着很大挑战。业内人士指出,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销售模式与现在面向二三级
医院的销售模式完全不同,外资药企对基层布局完全没有经验,其渠道模式只适合大医院,相对而言,内资药企的优势较为明显。
而随着分级诊疗制度及配套的非基药政策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落地,大量如术后康复、慢性疾病患者将回归基层进行诊疗,更多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慢性病药品会相应流入基层,重点布局这些领域的药企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还有观点提出,未来将不再区分基药与非基药,整体趋势是医保目录、基药目录、新农合药品目录统一为一个全国通用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