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提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经起草单位调研、起草、研讨和修改完善后,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位专家及相关人员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6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逾期未回复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王晓晓,刘洋
电话:15911188972,18401600052
邮编:100036
传真:010-83775858
邮箱:standard@cpl.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南路139 号院亿达丽泽中心1号楼 3 层 323 室
附件下载
1.
《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4. 关于《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