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医药产品冷藏车功能配置要求》行业标准(WB/T 1103-2020)由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起草,该标准于2017年6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正式立项,就此开启标准编制工作,在经过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之后,从今日起正式实施。
《道路运输医药产品冷藏车功能配置要求》行业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藏车的分类、功能配置要求,适用于道路运输医药产品冷藏车的功能配置。
术语和定义
总传热系数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冷藏车车厢内外平均温差为1℃,单位时间内在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
注:改写GB 29753—2013,定义3.6。
传热量
环境温度30℃时,在保持冷藏车厢体内部温度要求的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需要向厢体内输入的热量。
注:改写GB 29753—2013,定义3.7。
厢体的传热面积
冷藏车厢体内部表面积和外部表面积的几何平均值。
[GB 29753—2013,定义3.8]
车厢内外温差
冷藏车车厢内部平均温度和车厢外部平均温度差值的绝对值。
[GB 29753—2013,定义3.9]
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运输用制冷机组的一种,机组使用独立的动力作驱动,不使用车辆发动机动力。
[WB/T1060—2016,定义3.5]
非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运输用制冷机组的一种,机组使用车辆发动机的动力驱动而自身不具有独立的动力。
[WB/T1060—2016,定义3.6]
医药冷藏车配置要求
在功能配置方面,标准对合格冷藏车整车、底盘、车厢以及制冷机组的要求进行了详细地描述,为相关企业选用合适的冷藏车提供了参考依据。
整车
○ 应选用符合GB29753规定的冷藏车。
○ 应选用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冷藏车”目录中的产品和取得国家“3C”认证的冷藏车。
○ 应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要求的冷藏车。
○ 选用的冷藏车应按医药相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配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 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可当场打印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
○ 应选用具有除霜功能的冷藏车。
○ 应选用性能确认符合GB/T 34399规定的冷藏车。
○ 应根据装载医药产品类型设置适宜的专用装置,在保障医药产品安全的前提下,可选配新能源车辆、多温车、蓄冷式冷藏车进行运输。
底盘
○ 挂车宜采用空气悬架装置。
○ 冷藏车采用非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时,当所有耗电装置全开启后,底盘发电机的剩余发电量应满足非独立机组的用电需求,且宜安装提高底盘发动机怠速的装置。
○ 冷藏车采用非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时,底盘应预留压缩机的安装空间,宜配备压缩机安装支架。
车厢
○ 车厢隔热材料宜选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2级及以上级的隔热材料。
○ 车厢内壁材质不应对所载物品的状态、性质有效性造成影响,内壁结构易于清洗。
○ 车厢内外壁及主体框架宜采用质轻且高强度的材料。
○ 车厢密封胶条应采用环保材料,且能在-40℃~70℃环境中使用。
○ 车厢内的LED或其他冷光源照明装置,应防潮、防湿、安装牢固,并易于检修。
○ 厢板宜采用封闭型隔热结构,隔热材料与内外壁板结合紧密。
○ 车厢底部、前部、侧部宜安装导风槽。
○ 车厢内应设置货物栓固装置。
○ 车厢宜增加后门或侧门门帘,门帘宜为棉门帘。
○ 车厢后门或侧门可选装防盗系统,报警装置,其操作按钮应设置在车厢内靠近后门的侧壁上且标识明显。
○ 车厢出厂前宜提供降温试验报告。
制冷机组
○ 制冷机组在相应冷藏车类别温度下的制冷量,应不小于传热量的1.75倍。
○ 制冷机组出厂前应提供探头的校准报告。
○ 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T 21145的规定。
○ 制冷机组与车厢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影响车厢密封性能。
○ 在寒冷地区使用的冷藏车,应采用带加热功能的制冷机组。在厢体内部需加热维持温度时,制冷机组通过加热功能来满足温度要求。
○ 总质量≥4500kg,总长度≥6m,载质量≥1500kg的冷藏车可采用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 单程连续配送里程不超过300km,且配送时间不超过12h,可使用非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 制冷机组宜带备电使用功能。
以上为部分内容节选。
如今,《道路运输医药产品冷藏车功能配置要求》行业标准的发布,填补了企业如何选用医药产品冷藏车相关标准的空白,也为企业选用合适的医药产品冷藏车提供了一份标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