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疫苗储存与运输服务规范》行标研讨会成功召开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9)归口的《疫苗储存与运输服务规范》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号303-2021-006)经起草单位调研、起草、研讨和修改完善后,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行业标准内容,2023年2月25日,在珠海召开了《疫苗储存与运输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研讨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主任、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红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秘书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常务副组长秦玉鸣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助理秘书长王晓晓主持。
秦玉鸣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李红梅主任对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同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标准前期的研制情况,并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听取到更多企业的意见,以便起草组更好的完善标准技术内容。期望起草组保证标准质量的同时,缩短标准的制定周期,尽快促进标准的出台,引领行业的规范发展。
在标准讨论环节,参会代表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对标准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质量管理文件、人员与培训、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李红梅在会议最后进行了总结发言,她提到以下几方面:一是介绍了行业标准立项的背景以及标准的重要性;二是疫苗涉及多主体,应保证行业标准的适用性并明确标准的边界;三是强调了标准名称与标准范围和标准内容的一致性;四是要求起草组对标准进行充分的科学验证,保证标准的有效性。
下一步标准将按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企业如有意见请填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4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到以下单位之一,如无修改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回复则视为无异议。
感谢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支持!
一、标准起草单位
联系人:王晓晓,刘洋
电话:15911188972,13810045265
传真:010-83775858
邮箱:standard@cpl.org.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铭丰大厦1110室
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田倩
电话:010-83775671
邮箱:bzb1311@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铭丰大厦1108室
附件下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疫苗储存与运输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2.《疫苗储存与运输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